3月8日金融一线消息,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,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五项违法行为,收到大额罚单。
具体来看,该行的违法行为类型包括:1.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;2.违反信用信息采集、提供、查询相关管理规定;3.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;4.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;5.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。
对此,央行决定对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罚款341万元。
另外,该行还有三名相关责任人被罚,总计罚款17.6万元。
转载请注明:熊猫体育官网 » 网络热点 » 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五项违法行为 福建长乐农商行被罚341万元
发表评论